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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2/03/09 中時 蔡依珍
《工廠管理輔導法》2019年修法,明定2016年5月20日前的低汙染農地工廠在今年「319大限」前要依法納管,否則斷水斷電,桃園市至今已有2553家業者提出申請,經發局指出,申請後政府將保障工廠營運至2024年3月19日,且會輔導申請地目變更,呼籲符合納管資格業者,把握最後10天,盡速申請納管。
依2020年3月20日經濟部修訂《工廠管理輔導法》第28條之5規定,既有低汙染未登記工廠,應於2年內申請納管,並於3年內提出工廠改善計畫,完成改善後取得特定工廠登記。
桃市府經發局表示,依該輔導法規定,政府除了保障特定工廠業者得以申請接水、接電,未來符合條件還可申請地目變更,並保障工廠營運期間至2024年3月19日,免受建築法、區域計畫法、都市計畫法、國土計畫法等相關法規處罰,目的即是讓特定工廠業者安心經營、累積資本。
經發局指出,位於非都市土地者,將來可申請變更為特定目的事業用地;位於都市土地者,可申請變更為特定工廠專用區,成為合法工廠。桃園市至今已有2553家業者提出申請。
經發局呼籲,符合納管資格業者,請把握今年3月19日申請最後期限(現場櫃台收件時間為3月21日下午5點,逾時不候),請儘速向桃市府經發局工業行政科申請納管。倘未依規定申請納管,後續將依法停止供水、供電。
有任何相關問題,可撥電話 (03)3322101分機5150、5151、5152、5153、5159 向經發局工業行政科洽詢。
https://www.chinatimes.com/realtimenews/20220309004307-260405?chdtv